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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援调节费已到必须解决之时,返还多少?如何监管?

作者: 外挂中场 发布时间:今日13:30 阅读次数:2

记者寒冰报道 限制俱乐部不计成本过度投资的办法,从欧足联到五大联赛,再到近邻日本J联赛,均普遍采取财政公平法案,但只有中国足协采用了向俱乐部引援收取1:1的“调节费”方式,造成了历经8年多、总金额高达18亿元的历史遗留问题。

调节费的25%,原本就该返还

调节费源于2017年5月,中国足协发布的《关于限制高价引援的通知》(足球字[2017]254号),其中“引援调节费的收取及使用”的条款对“调节费”收取和使用做出了说明。俱乐部引入的外援转会费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内援转会费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俱乐部,都要等额缴纳引援调节费。中国足协收取的引援调节费纳入“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作用是“资助中国足球公益活动、支持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促进普及足球、推动足球科技进步及公益性设施建设和服务国家振兴足球战略和发展规划”。

调节费从2017年夏窗开始收取。调节费的征收方式,经历了从“等额补缴”到“差额补缴”的过程,征收范围也从引援费扩大到球员买断费、解约金等,以至于调节费的征缴总额至今仍然是个谜,据外界估计高达15-18亿元人民币。依照原本征收时的政策,引援调节费可以向俱乐部退还25%,但只能用于俱乐部青训。随着中超金元时代结束,俱乐部经营陷入低谷,此时调节费的返还成为中超最大的历史遗留问题。

此前不少俱乐部希望中国足协能返还调节费,为俱乐部财政解困,但调节费从收取的那一刻起,就明文规定只能用于青训,这让众多希望得到返还调节费的俱乐部有些失望。随着中国足球的青训工程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特别是中足联的成立,调节费这个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终于让外界看到了解决的希望。

对于中足联而言,调节费问题涉及方方面面。从调节费的具体总额,到是否延续至多返还25%的比例,再到如何监督调节费返回后的资金使用问题,都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在合适的时机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如今国内各级政府格外重视青训的大背景,也在推动调节费问题的解决。显然,如果调节费问题能够最终得到妥善解决,这笔资金的使用途径最终还是要落在青训方面。

解决仍需时日,但应积极面对

调节费问题迁延日久,中足联成立后要解决问题,面对的也是巨大的挑战,毕竟多年来这笔资金的留存与如何使用,一直处于饱受争议的状态。

根据当时的政策,调节费的25%可返还给俱乐部,但只能用于青训项目。单是返还25%的调节费,就已经面临着诸多困难。至于其余75%未返还的资金,近年饱受财务危机困扰的俱乐部,也一直期待能有更利于解决自身难题的方案。

向俱乐部返还调节费的具体难题,首先要面对的困难就是,当年缴纳引援调节费的部分俱乐部已停止运营,其梯队和青训项目也不复存在,即使返还,按当时的政策考量,这笔资金已无处可用。其次是,当年缴纳了引援调节费的部分俱乐部现在没有通过准入关,但依然保留着青训梯队,如果返还了25%的引援调节费,那又如何确保调节费返还后能真正用于青训呢?毕竟这类俱乐部没在中国足协注册,中国足协和中足联如何管理、监督?对于目前仍在继续运营的俱乐部,调节费返还后同样面临是否专款专用于青训的监督问题,这需要中足联找到切实有效的监督方案。

调节费应该返还给俱乐部的25%部分,如何返还?返还后如何监督专款专用?对此,中足联需要通过扎实的调查和评估,根据不同俱乐部的不同情况,拿出合理合规的监督方案。俱乐部可以将每年的青训开支列出预算,经审核通过后获得调节费返还,但是这样的解决方案,最关键的一点是,中足联要在成立后理顺自身的继承权、处置权,毕竟当年发文、征缴时的单位是“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理事会”(职局字[2017]83号)。当然,只要中国足协、中足联能真正将调节费作为必须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予以高度重视,这一“老大难”问题就能进入议事日程并推进落实。

此外,近年部分中超俱乐部财务困窘,维持一线队运营已显艰难,也很难投入更多资金用于青训,因此,基于当前推进青训空前积极的大背景,是否可以扩大调节费的返还比例,同样需要中足联结合实际情况给出明确结论。此举客观上能减轻俱乐部在青训投入上的负担,也能够进一步加大俱乐部的青训投入力度。扩大调节费的返还比例也符合当初设置调节费专款发展俱乐部青训的初衷,本质上还是有利于中超俱乐部的青训梯队建设。

鉴于引援调节费的处置问题已经是“老大难”,中足联在处理时,完全可以通过中超理事会来自主商议具体解决方案,然后由中足联和中国足协向上汇报,以求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解决好调节费的问题,甩开金元足球时代遗留的历史包袱,中足联才能轻装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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